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23 15:37:28 人气: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使研究生在院期间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与临床技能,特开设硕士研究生课程并实行学分制。

     一、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两类课程的性质、要求各有不同。必修课考试,选修课考查。

     二、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分数,依学位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攻读医学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总学分数不得低于42学分(包括教学临床实践4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得低于24学分。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总学分数不得低于28学分。暂定一般课内18学时为1学分。

     三、课程要求

     (一)学位课(必修课):是研究生取得学位应必修的课程,其任务是使研究生符合培养目标的最基本要求,在本学科范围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门知识。学位课必须按二级学位设置,一般设6门,不低于24学分。其中可分为:

     1、公共课:马列主义理论(90学时5学分)

外国语(216学时12学分)。

     2、专业基础课:为使研究生掌握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所开设的水平较高、内容较新的课程,专业基础课一般为3门(每门40-60学时2-3学分)。

     3、专业课:专业课的内容要反映该学科、专业的学术水平和特点,使学生掌握本学科、专业最重要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近期国内外研究进展。专业课1门(80学时4学分)。必修课中除了统一设置课程外,导师还应安排研究生以自学为主的专业学习内容(有关的古典医著、医学专著和专题文献、导师著述等)。

     (二)选修课: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二类。

     1、限定选修课3门,分别为:

     计算机(60学时3学分)   

     医学统计学(50学时2.5学分)   

     医学科研方法(40学时2学分)

     2、任意选修课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开拓研究生的知识面,掌握与研究方向有关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根据不同专业、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工作需要及研究生知识结构的差异,由导师和研究生在选修课目录中共同确定。

跨专业考取的硕士生,要补学本专业本科生有关课程。

共同必修课原则安排在研究生入学第一学期集中学习,部分选修课在第二学期进行,学院统一制定共同必修课和选修课目录,并注明每门课的学时数和学分。

     五、院研究生科将选修课列出教学计划,授课教师及研究生要按教学计划进程表上课。每门课程结束后、授课教师将考试或考查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报研究生主管部门。

     六、对所设课程成绩的评定方法:考试课为百分制,六十分及格、达七十分者获得学分。考查课分优秀、良好、及格或不及格,及格以上者获得学分。

     七、在整个学习期间考试课一门不及格补考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者,须重修不及格课程,延期一年毕业。延期学习期间学习费用按计划外标准收取。

     八、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没取得规定的学分者不能进行论文答辩,不准毕业,须补修课程,延期毕业。延期学习期间学习费用按计划外标准收取。

     附件:共同必修课、选修课一览表及内容介绍。


     共同必修课目录

     外      语:216学时、12学分;

    马列主义理论课:90学时5学分,其中:

    自然辩证法:54学时;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


0451-55653086